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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信用户外机柜产品、超柔射频同轴电缆标准变更”的通知

发布:tzxtkj 浏览:2697次

相关获证组织: 

       目前,中心的部分认证产品依据标准已发生变更,具体变更如下:

       1.通信用户外机柜认证依据标准由YD/T 1537-2006变更为YD/T 1537-2015;

       2.超柔射频同轴电缆认证依据标准由YD/T 1119-2001变更为YD/T 1119-2014.

       自2016年8月1日起,中心将按照新版实施规则开展上述产品产品认证工作。为了平稳开展上述产品的标准变更工作,中心确定了下述过渡方案: 

1.2016年8月1日前已签订合同但现场检查和检测任务均未实施的企业,初复评企业可向中心申请按照新版实施规则进行认证,经评定合格后,颁/换发新标准的产品认证证书。或在2016年11月30日前按照旧实施规则及产品标准进行产品认证,最迟到下一年度监督时完成标准变更。

2.2016年8月1日后,获证企业应按照新版实施规则和标准变更方案在下次监督时一并进行标准变更,经评审通过后换发新产品标准证书。若获证企业无法按照新版实施规则和标准变更方案进行监督加变更,或结果不满足要求,中心将暂停其相关产品认证证书。 

3.2016年8月1日前已实施现场检查或检测任务的企业(含初复评、监督),可仍按照旧版实施规则实施,最迟下一年度将按新版实施规则与标准变更方案同时实施标准变更+监督或按新版实施规则实施复评。若企业希望按照新标准和实施规则继续进行认证,请参见第4条的内容申报材料。

4.如果获证组织希望单独进行标准变更,自2016年8月1日起向中心评定部提出变更申请,同时变更委托书等提交至中心评定部。中心将安排新标准验证(单独进行验证检测的检测项目及收费见《通信用户外机柜标准变更方案》、《超柔射频同轴电缆标准变更方案》),验证通过后,更换原认证产品认证证书。

旧版实施规则:《配线设备认证实施规则》VG.2、《电缆光缆设备认证实施规则》VF.1

新版实施规则:《配线设备认证实施规则》VG.3、《电缆光缆设备认证实施规则》VF.2

运行部联系人:周娜  联系电话:010-82055911 

评定部联系人:张农  联系电话:010-820528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