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关于“平面波导型光分路器标准变更”的通知

发布:tzxtkj 浏览:2704次

相关获证组织: 

     目前,中心的平面波导型光分路器产品认证依据标准已发生标准年份变更,具体依据标准更改为YD/T 2000.1-2014《平面光波导集成光路器件第1部分:基于平面光波导(PLC)的光功率分路器》。 

自2015年9月1日起,中心将按照新版实施规则开展平面波导型光分路器的产品认证工作。为了平稳开展此产品的标准变更工作,中心确定了下述过渡方案: 

1. 2015年9月1日前已下达审核或检测任务的企业,可仍按照旧版实施规则实施,待下一年度将按新版实施规则与《平面波导型光分路器标准变更方案》同时实施标准变更+监督,或按新版实施规则实施复评。 

2. 2015年9月1日前未下达审核和检测任务的企业,由运行部对该企业下发文件《光分路器标准变更确认表》(以下简称“确认表”),由企业在下次监督前将确认表、变更委托书等提交至评定部。获证企业按照新版实施规则和《平面波导型光分路器标准变更方案》在下次监督时一并进行标准变更,经评审通过后换发新产品标准证书。若获证企业无法按照新版实施规则和《平面波导型光分路器标准变更方案》进行监督加标准变更,或结果不满足要求,中心将暂停其相关产品认证证书。 

3.如果获证组织希望单独进行标准变更,自2015年9月1日起向中心评定部提出变更申请,同时将确认表、变更委托书提交至中心评定部。中心将安排新标准验证(单独进行验证检测的检测项目及收费见《平面波导型光分路器标准变更方案》),验证通过后,更换原认证产品认证证书。 

旧版实施规则:《配线设备认证实施规则》VF.7 

新版实施规则:《配线设备认证实施规则》VG.0 

运行部联系人:周娜  联系电话:010-82055911 

评定部联系人:张农  联系电话:010-82052874